*是否受雇于本公司
是否
注:请主动报告以下亲属系统内从业情况,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相关信息的应聘人员,一经发现,视情况给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。亲属范围:(一)夫妻关系;(二)直系血亲关系,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;(三)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,包括伯叔姑舅姨、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、侄子女、甥子女;(四)近姻亲关系,包括配偶的父母、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、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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